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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近日获悉,自10月1日起,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推出“跨区县办理居民身份证”举措。本市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或丢失的,携带居民户口簿和原居民身份证(属换领的)可就近换领、补领。
居民办理换领、补领手续20个工作日后,携带户口簿和原居民身份证(属换领的)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办理“提前领取证件绿色通道”和邮政速递。跨区县办理身份证不另外收费。
但也要提醒广大市民:为确保用证安全,首次申领及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变更换领,需办理临时身份证的,仍需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