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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霍宇辉)我市近期正值居民身份证10年换证的高峰期,公安部门为了方便群众拍摄到满意的身份证照片,推出一项便民措施,允许居民在我市任意一家具有人像采集认证资质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但有些在照相馆为让顾客“满意”,过度美化和修饰照片,导致照片与本人相貌差距过大,结果群众拿着“美图”到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身份证时,公安部门不予制证。
新开河派出所所长冯庆军提示广大群众,再美的照片也,不能和本人相貌出入太大。使用社会采集的相片办理居民身份证、天津市居住证时,美白、磨皮等修片程序千万不能把面部的明显特征修没了,如痣、疤痕、色斑等,否则很可能造成无法通过人像核查,导致需要重新确认或者重新采集相片,延长制证周期,影响证件制作效率,延长领证日期。若使用了与本人有一定差距的身份证件,日后车站、机场、银行等社会用证部门审核居民证件时,发现证件照片和居民本人相貌不符,拒绝为当事人办理相关事务,那真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