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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曹雪)高考结束后,试卷批改、志愿填报、学校录取工作也紧锣密鼓开展。此时,各种借高考之名实施的诈骗案件进入高发期,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一些考生和家长急于求成的心态发布虚假信息诈骗钱财。在此,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高考之后要谨防高招诈骗陷阱,不给不法分之可乘之机。
诈骗招数一:谨防高招诈骗陷阱、网络短信诈骗和山寨查分网站“钓鱼”。不少网站发布虚假信息,盗取考生手机号、身份证、银行卡卡号等资料,进而盗取考生的网络支付账号、甚至复制手机SIM卡盗取网上银行。通过手机短信或网络。向考生或家长发送“花钱可以上重点大学”等虚假信息,诱骗考生、家长向指定账户汇款。
检察官提示,考生和家长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高考查分网站或官方提供的查分电话进行查询,避免误入虚假网站,同时多查证、多咨询国家公布的正规报考咨询点或网站。
诈骗招数二:冒充招生人员谎称自己是院校招生代理、高校招生人员或自己有“特殊关系”,明示或暗示可以帮考生拿到内部指标或计划外指标,索取指标费。
检察官提示,我国高考实行“阳光工程”,各高校的招生计划都面向社会公布,“内部指标”是骗局。
诈骗招数三:故意混淆自考、承认高考、网络教育和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以自学考试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和家长,有的甚至伪造高校录取通知书。这样的学校国家不承认学历,毕业之后更是拿不到普通高校毕业证。
检察官提示,不同的招生类别,其入学条件不同。不同学习形式的高等教育,所取得的毕业文凭、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要求也不同。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教育形式不需考试分数便可就读。
诈骗招数四:打着“自主招生”帽子招摇撞骗。每年高考结束后,一些中介公司或 个人打着自主招生的幌子向家长承诺,只要花钱就可以搞到自主招生的指标。
检察官提示,经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批准可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已向社会公布,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参加高考,达到规定分数后,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自主招生不是自由招生,未经国家批准或未向社会公布的,不能安排招生。
诈骗招数五:通过邮局向考生寄送伪造录取通知书,让考生将学费事先打入诈骗账户。
检察官提示,按照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依据省招生办审核备案的录取名册发放,并加盖省招办录取专用章;考生街道录取通知书后,可登陆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或县市区招生办查询录取信息。
诈骗招数六:伪造军校招生。采取伪造军校招生公文、公章等手段蒙骗考生和家长,以“内部招生指标”、“计划外招生指标”、“军校扩招”为幌子向考生及家长寄发“国防生预录通知书”,伺机骗取钱财。
警察官提示,军校招生无内部指标,也不可能计划外扩招,更不会向考生和家长收取几万、十几万的高额费用。国防生招生,由军队签约的地方高校负责,不可能存在“内部招生指标”,也没有提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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