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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企业家参与创新创业活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日前,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委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做好农村返乡创业工作 通知明确表示,在我市创业的海归享受与我市工人同等的各种创业扶持政策 首次取得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满一年,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 对于回乡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贫困人口,将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补贴。如果符合要求,可以参照新的农业经营实体扶持政策进行扶持 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以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规定给予贴息支持 探索办理市级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为国家和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的创业者申请无担保贷款;允许以财产抵押、质押、担保、信用等方式申请商业担保贷款;取消对已转贷、经营稳定可靠的返乡农民工的反担保 为了提高创业培训的规模和质量,通知还指出,有培训需求的返乡企业家可以根据其创业意向、区域经济特点和重点行业需求,参加创业培训 对获得参加创业培训资格证书的人员,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机构培训费补贴。参加培训后6个月内成功创业的,将根据成功创业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的补贴。 对于回国参加改进和扩大企业培训并获得培训结业证书的企业家,将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机构培训补贴 此外,我市将继续加大对创业孵化基地的支持力度,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风险评估、项目推广、融资支持、跟踪支持等创业孵化服务。根据规定,给予建设费补贴、孵化补贴和就业补贴 加大农村“双创”园区(基地)和优秀带头人的金融服务力度,对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给予250万元信用担保贷款 “我们要引进一批回国人才,发掘一批‘田秀才’、‘地方专家’、‘乡镇决策者’,吸引企业家、专家、学者和科技人才回国创业,带着怀旧和亲情进行创新。 据市人民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返乡创业人员招聘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将纳入各区人才引进政策支持范围,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参与职称评审,专家服务基地、技术维护培训等活动将为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返乡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市发布通知明确扶持返乡入乡创业系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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