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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就业困难人员选择社区服务型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在家政、养老、房产等行业选择一定数量的社区服务型岗位,专门用于市场渠道的安置。难以找到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 如果被选定的企业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将给予企业工作补贴,按规定吸收社会保障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工作补贴,然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最多3年。 根据每年需要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总数的一定比例,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确定年度岗位选择的人数计划,并将其分解到各个区 各区人民社会保障局选择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具体岗位,专门用于安置难以通过市场渠道找到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 各区选定的岗位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确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总数的10%,同一企业选定的空漏选岗位数一般不得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的30% 就业困难人员选择服务岗位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