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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获悉,《中新天津生态城引进新动能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办法》已经颁布 共有9项措施,主要针对企业主体、科技创新载体和专业服务组织。从表彰奖励、人才支持、教育引进奖励、服务奖励、部门联动等方面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提供动力 其中,教育奖励每年高达100万元 新办法实施后,在本地区首次通过认证或从其他省市整体转移到生态城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将根据企业规模获得15万元至25万元的企业发展奖励。 对当年资格期满并通过再认证的企业,生态城将给予10万元奖励;如果在本年度内未被连续认定,只要后续可以再次申报,生态城还将给予10万元的奖励 这意味着只要你持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你就可以获得持续的奖励 促进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引入新的动能 为了鼓励生态城市中的科研机构、孵化器等科技创新载体,培育和服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生态城市将提供教育激励 从培育角度来看,每年在本地区科技创新载体中新增(申请批准)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生态城将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从引进之日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次被引进科技创新载体,将获得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为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本地区科技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生态城将对帮助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复审和再认证的专业服务机构给予相应奖励 专业服务机构每成功帮助一家企业获得资质,可获得生态城1万元的奖励,每年最高奖励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