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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介绍,鉴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化,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已全面恢复。在早期流行时期,减少公民出行、收集和发放检查和更换驾驶执照、机动车检查等业务。已经过期了。从6月30日起,驾照到期的“延期办”政策,如注销和“宽容办”将被暂停 关于推迟取消业务 自7月1日起,如果驾驶证到期后未换发,未按规定进行验证,未按规定提交身体状况证明,且机动车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则不再延长换发、验证、报废等期限,需按规定办理注销、降级和换发业务 关于学习驾驶证书的有效期 从7月1日起,新获得的学习驾驶证书有效期不再延长,已获得的学习驾驶证书有效期延长6个月 关于保留原牌照的期限 1月23日至6月30日,机动车转让、注销、变更、迁出后,原号牌号码保留2年,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变更的,延长6个月。保存期 关于满分教育记录表的有效期 从7月1日起,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的有效期对申请满分教育的驾驶员不再延长。如果在6月30日之前已经申请了满分教育记录但未完成,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的有效期将延长至9月30日。 [/h/ 如果“宽容办公室”政策已在早期应用于申请更新程序,则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身体状况证明 具体而言,自8月1日起,对于大中型客车、重型和中型卡车、拖车等重点车辆未在期限内进行检查,大中型货车司机未在期限内更换证件的情况,将不再适用豁免政策。交通事故证明没有规定相应的违法行为政策 自9月1日起,免于处罚的政策不再适用于其他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检查的机动车和其他未在规定期限内换发驾驶证的机动车,且《交通事故证明书》中未明确相应的违法行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