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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天津的乘用车和船舶税将下调两个月#随着今年天津继续实施交通管理限制,乘用车将在每年两个月的应纳税额基础上进行全年征税,这意味着今年私家车主只需缴纳10个月的税款。看看这里的付款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于2015年发布了《关于车船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天津市实施交通管理限制措施期间,乘用车年度应纳税额按每年减征2个月计算。车船具体适用税额按照《天津市车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缴纳车船税的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税款通过年度申报一次性缴纳。对于新购买的车辆和船舶,购买年度的应纳税额应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并一次性付清。

2015年,天津的客车和游船税将减少两个月

天津市2015年的车船税可以通过四种方式缴纳:第一,所有保险公司在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将代收代缴车船税;二是在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设立的便捷服务窗口缴纳车船税。第三,航运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或检查时应缴纳车船税。第四,对不征收车船税的车船,纳税人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什么是旅行税?

车船税是指根据车船的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度计税标准,在我国境内依法向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2007年7月1日开始,车主必须在购买强制保险时缴纳旅行税。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2015年,天津的客车和游船税将减少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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