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74字,读完约2分钟

【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获得5000元奖励】本市将实行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公民可以通过信访、电话、互联网、微博公共平台等方式举报10种环境违法行为,奖励从200元到5000元不等。报告的内容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环境违法行为必须在本市得到核实,并且在环境保护局不知道违法行为之前。

奖励报告渠道:

1.电话报告:12369;

2.信访报告:天津市环保局信访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阜康路17号300191;

3.互联网报道地址:中国北方政府与人民零距离:http://ms.enorth.com.cn/或天津环保局官方网站:http://www.tjhb.gov.cn/;

4.政府微博:百度搜索“天津环保发布”或登陆http://weibo.com/3250739191,,发布主题为#奖励报告#和@天津环保发布的报告信息。

举报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获得奖励:

天津发生环境违法事件的报道;

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或者线索未经环境保护部门事先掌握的;

报告已经核实。

十种环境违法行为,包括:

1、过量排放大气污染物,如黑烟等。;

2、煤场、堆场、堆场未采取密闭、覆盖、喷涂等有效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

3、使用的煤炭及其产品不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

4、过量排放水污染物,如黑水等。;

5、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大气或者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6、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工前审批”、“批建不符合”、“长延期不检查”、“不检查先投”的工业项目;

7、私人地下管道或利用渗井、坑、罐等排放工业废水、废液、废酸等。;

8、非法排放、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的;

9.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或者备案,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或者储存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装置的;

10、其他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市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可获得高达5000元的奖励

地址:http://www.tcsdqw.cn/tjxw/52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