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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新建养老机构每床补助15000元]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我市将投资新建或购买非营利性产权养老机构,一次性补助每床15000元用于建设。社会力量投资扩建的新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每张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6000元。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此次调整将新建非营利性社会养老机构建设补贴从4000元提高到15000元。
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按照新建、改建养老机构每床建筑面积30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建筑面积小于30平方米的床位不予补贴。其中,政府将投资建设或购买有产权的养老机构,并给予每床3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政府将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每张床位12000元。对社会力量新建或购买的形成产权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每床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社会力量投资扩建的新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每张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