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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更新的强制报废乘用车指标] @天津交警近日宣布,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条例》,超过7万辆机动车连续3个检测周期未取得检测标志,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他们的登记证、车牌和驾驶执照将被作废。与此同时,还宣布了截至4月底在三个检查周期中未检查的近4万辆机动车。日前,交通管理部门宣布,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条例》,超过7万辆机动车连续三个检测周期未取得检测标志,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其登记证、牌照和驾驶证将被作废。与此同时,截至4月底,已有近4万辆机动车在三个检查周期内未被检查,并被通知尽快办理车辆检查业务或注销登记。
据交通管理部门称,近4万辆汽车连续两个检查周期未能获得检查标志,三个检查周期将于4月底完成。如果这部分车辆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检验标记,它们也将被迫报废。《天津市乘用车总量控制和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乘用车,没有车辆更新指标。因此,如果上述车主想再次买车,他们只能通过彩票或拍卖再次获得牌照。
驾驶员逾期不在道路上检查机动车的,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标志或者办理相应手续,并处以200元罚款和3分罚款。如果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将被没收并强制报废。对驾驶员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