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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本市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天回答了公众关注的十大热点问题。

1.最低工资是多少?

最低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国家规定的假期,如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分娩)假、节育手术假等。、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应征服义务兵役的期间,以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期间,均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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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哪个工人?

最低工资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应当遵守有关规定。

3.实习学生适用吗?

在业余时间兼职勤工俭学的学生不被认为是被雇用的,在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不得签订劳动合同。从事创收工作的学生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范围,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不得适用于实习收入。

4.兼职工作适用吗?

兼职工人也保证最低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兼职人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有哪些形式?

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适用于全职员工,最低小时工资适用于兼职员工。

6.仍然需要住宿吗?

雇主的住宿只是向雇员提供的一种福利,不能等同于工资。用人单位仍应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并按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7.哪些收入不能构成最低工资的一部分?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在高温、低温、地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发放的中夜班津贴和岗位津贴、集中供热补贴和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福利待遇。

8.如何实施计件工资和提成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支付不低于相应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工资。

9.工资是否与经济效益挂钩?

如果用人单位实行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如销售合同、项目合同、与工资挂钩的销售(经济效益)、季节性生产等,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可以按年计算,但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

10.雇主如何违反规定保护自己的权利?

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可拨打12333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直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有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计划,从2015年4月1日起,最低工资将上调,月平均工资将从1680元调整至1850元,增幅为10.1%。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线、离线和在线分别为10%、3%和18%。我们将继续发布一些行业的工资指导方针,增加运输、仓储和邮政服务的工资指导方针。加大工资集体协商的力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部署,全面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推进解决集体合同制度难题的方案实施。充分发挥三方作用,紧密依靠企业联合会、工商联、国资委、行业协会和地方商会扩大覆盖面,提高谈判质量。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最低工资标准热点详解:单位住宿应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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