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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了一个时间表,明确公务员加薪将于6月份实施。现在6月已经过半,公务员加薪的倒计时将开始。今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工资制度调整包括三个实施文件,即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在公务员加薪倒计时中,一些陕西公务员表示,他们税后工资超过3000元,加薪前工资超过71元。在公务员加薪倒计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预测的平均加薪幅度约为300元。
公务员加薪倒计时:人均加薪300元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按照全国平均水平,实际人均月增资约300元。由于基本工资实行统一的国家标准,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因不同地区的工资水平而异,对于工资水平较高地区的一些人员来说,工资的增加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个人缴纳的费用,目前的收入也将下降。
在今年1月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言人李忠指出,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实行的是退休费用制度,个人无需支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实行了企业等城镇职工统一核算、个人缴费的统一制度。但是,政府机关和机构工作人员的现行工资没有考虑个人缴费,政府机关和机构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多年来没有调整。
公务员加薪是有争议的。为什么?
一方面,基层公务员因为收入低而怨声载道;另一方面,公众正在抱怨公务员的福利。围绕是否加薪以及加薪幅度的焦点,每次公务员加薪都会有一场激烈的辩论,但真正关键的话题往往被堵死:公务员的薪酬标准是什么?改革的目标仅仅是提高工资吗?
当前的行政调整没有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公务员的工资由国家财政支付,国家财政来自公民的税收。因此,公务员薪酬的确定和调整不是政府内部管理的问题,而是涉及纳税人权利的法律问题。只有将其纳入法治轨道,建立以公平为核心的薪酬体系,才能走出加薪之争。归根结底,在加薪辩论的背后,它反映了我国工资立法的滞后。行政调整不仅引起争议,而且难以形成制度的激励效果。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1985年、1993年、2006年和2013年的几次重大改革,中国公务员的工资和福利不时发生变化,但法治目标并未实现。
改革的核心是公平。确保公平和摆脱争端的关键在于法治。现行《公务员法》只有两个词来表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协调。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对公务员和企业中的对应人员进行工资调查和比较,并将工资调查和比较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虽然这一规定奠定了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框架,但缺乏关于工资确定标准、基础和资本增加机制的规定,因此需要特殊的立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