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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市安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校车安全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天津市校车标牌的申请、注册、注册、备案操作和日常管理,使其统一、规范、流程化。据了解,《管理条例》从更多细节上完善了本市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程序和校车服务的要求。同时,规定校车可以在公交专用道和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并享有优先通行权。对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管理细则》的行为,将进行通报批评、吊销校车许可证、治安管理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