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76字,读完约1分钟
中国国家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面临着在国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国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预见和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显著增加,非传统领域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间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广阔,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为了适应中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党中央成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的国家安全观,强调要制定法律,处理国家安全面临的各种威胁和风险,指导国家安全各领域的工作。
考虑到1993年颁布的《国家安全法》主要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侧重于反间谍工作,难以满足全面维护国家各领域安全的需要。为此,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废除了原国家安全法,为制定新的国家安全法创造了条件。按照国家整体安全观的要求,制定一部立足大局、统领国家安全各个领域的基本的、全面的、综合性的法律,以适应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是十分必要的。
该法的制定,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安全总体理念和国家安全领导体制的指导地位,明确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任务,建立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制度,为建设国家安全体系,走出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