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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官方微博“@萍河”显示,2015年7月1日11时17分,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芦台镇金隅支路芦台桥附近的河堤上发现弃婴。通过在鲁泰的采访,找到了弃婴的父母。经询问,这位弃婴的母亲子母和她丈夫的剧目都来自四川省普格县,她们在北辰区西递涛村的一家砖厂工作。6月29日20点左右,已经怀孕6个月的子母突然大出血,并前往医院接受治疗。6月30日凌晨3点左右,子母剖腹产生下一名男婴。宋某某不同意医院处置死婴,按照四川老家的习俗,将死婴遗弃在芦台桥下。
经调查,发现弃婴位于济运河右岸,芦台大桥南端西侧路堤护栏旁。这个被遗弃的婴儿已经死了,腰部裹着医用白布。
通过在鲁泰的采访,找到了弃婴的父母。经询问,这位弃婴的母亲子母和她丈夫的剧目都来自四川省普格县,她们在北辰区西递涛村的一家砖厂工作。6月29日20点左右,已经怀孕6个月的子母突然大出血,并前往医院接受治疗。6月30日凌晨3点左右,子母剖腹产生下一名男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