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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了叶的驾驶证,并处以罚款,5年内不准其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日前,公安津南分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叶进行了立案调查。

6月12日00: 50,高速公路支队津汕旅值班室接到110报警,两辆车在距津港高速公路15.5公里处相撞,造成人员伤亡。值班副大队长常晓波立即协调119、120等部门,并带领几名交警赶赴现场抢救伤员,指挥交通。经调查,一名45岁的福建男子叶某驾驶一辆别克巴士沿津港高速公路由南向北在第二车道行驶15.5公里,车头左侧撞上前面同一车道的明觉巴士车尾右侧。后两辆车都失控,分别撞向桥墩和道路中央护栏。事故造成叶某受轻伤,两辆汽车和道路设施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1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制其清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取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解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任何人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任何人不得驾驶或者操作机动车。

午夜车祸中醉酒男子吊销驾照五年

交警发现别克车司机叶某心不在焉,身上有酒味,不配合呼气酒精测试。叶某涉嫌酒后驾车。交警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他,并协调120个急救部门将他送往燕水谷医院进行治疗和验血。与此同时,交警联系了叶的妻子,让她去医院照顾叶。

根据天通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叶的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22.52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目前,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吊销了叶的驾驶证并处以罚款。五年内不允许他申请新的机动车驾驶证。日前,公安晋南分局受理了叶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并做了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午夜车祸中醉酒男子吊销驾照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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