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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市场开放项目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允许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外商投资演出经纪机构向天津提供服务;允许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外资演出场馆经营单位;天津保税区设立外资娱乐场所的三项措施市文化广播局副局长李春雨说:“这三项措施主要涉及表演和娱乐两大领域。在演出方面,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FTZ直接设立演出经纪机构为天津提供服务。外国演出机构只需向市文化广播局相关部门申请,即可在天津举办商业演出活动,这将促进和吸引更多的国际演出活动进入天津,推动天津文化产业的发展。在娱乐场所方面,取消了对FTZ娱乐场所外商投资比例的限制,允许合资和独资设立娱乐场所。市文化广播局有关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据了解,《实施细则》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和准入门槛,为外国投资者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和周到的服务。为加强管理,将外商投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和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纳入天津文化市场经营者综合管理体系。《实施细则》还明确指出,本细则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以及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FTZ设立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和娱乐场所。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允许外资进入演出和娱乐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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