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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据廉洁四川官微报报道,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四川华西集团有限企业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杨硕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杨硕失去了理想信念,纪律性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诚实,对抗组织考核。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咨询时不向组织如实证明问题的私利,依靠企业吃饭,从事营利性活动,加工工程项目,持有非上市企业股份。 腐蚀政治家领导干部获得工程项目,大有裨益。
杨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法职务涉嫌贿赂犯罪,向影响较大的人行贿犯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必须认真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和省委批准,决定杨硕除名处分。 对征收监委会给予公职驱逐处分的其违纪所得的犯罪嫌疑,由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有关财产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