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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9日21时左右,盐城大丰区雍锦府6#、7#、12#-15#、17#层工程项目工地发生触电事故,造成2人死亡。
据调查,事故项目施工总承包公司为中国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企业,项目负责人吴志明、安全人员许根茂、张震宇、王志伟。 专业分包公司为江苏丰杰建设工程有限企业,项目负责人陈成、安全人员赵春桃监理公司为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彭冈。
根据江苏省住建局《关于切实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量安[]75号)和盐城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的通知》(盐住建设建筑[]24号)等文件的规定,盐城市建设局有限企业自通报之日起 取消该项目的各类考核资格,取消上述事故公司和个人本年度的各类考核资格。
并且,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大丰区住建局立即停止该项目进行整顿,要求“四不放过”基本上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整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按照程序重新启动 并要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止和遏制各类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