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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人民检察院对大化县原县长韦萧强作出逮捕决定。
年10月29日,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依法对大化瑶族自治县原县长韦萧强作出逮捕决定。
监察机关调查显示,从年到年,韦萧强是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在县长时间内,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加工、工程款支付和干部职工调动等方面向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取他人给予的利润费。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韦萧强简历
韦强,男,1970年11月出生,瑶族,广西都人,本科学历,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
1997.07—2001.05河池地委党校教师
2001.05—2002.02河池地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
2002.02—2003.02河池地委组织部组织科副课长
2003.02—2004.02河池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副课长
2004.02—2005.07河池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副课长。
2005.07—2009.12河池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2009.12—.11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织部部长
. 11—.03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副县长
. 03—.04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副书记。
. 05—.08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 08—.09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副书记、县长
. 09—2019.02河池市农业局调解员
2019.02—2019.06河池市农业农村局调查员
2019.06—.09河池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