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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谭洪标(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经惠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结束,移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逮捕决定谭洪标。 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迄今为止的报道:
日前,经市纪委批准,市纪委对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谭洪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谭洪标丧失理想信念,放弃初心使命,不正确履行不忠实申报个人财产的公平执行公务可能影响礼金的职责,严重违反不执行主体责任的社会公德,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违反不良影响的国家法律法规,侵害儿童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巨额财产,在项目推进、工程承包、土地转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产。
谭洪标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认真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和市委批准,决定对谭洪标给予党籍处分。 将市委征收给予公职开除处分的其违纪所得的嫌疑作为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谭洪标简历
谭洪标,男,1970年9月出生,汉族,广东惠州人,大专学历,1990年8月参加职工,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12月就任惠阳市镂林镇副町长
从2005年1月开始担任惠城区三个镇党委副书记、市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年7月初就任惠城区龚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年11月就任惠城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龚沥镇党委书记
年7月初就任惠城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区三级调研员。
年4月就任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织成员、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年9月辞去惠城区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其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