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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环保局的消息,天津市的轻型汽油车国家五年排放标准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从2015年9月1日起,停止销售、登记和转让不符合国家机动车五期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据悉,从6月1日起,第五阶段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共交通、环卫和邮政用重型柴油车将率先执行国家五项标准,停止销售和注册。

天津将决定从9月份开始五年计划,从9月1日起停止销售四辆汽车

二手车在射程之外。

此前,公民更关心的是执行五个国家标准对二手车销售的影响。对此,记者特意咨询了市环保局机动车司相关负责人。另一方表示,五项国家标准的实施主要针对新增的轻型汽油车,二手车不包括在内。

在这两种情况下,该国的四辆汽车可以登记转让

根据规定,有两种情况,四辆车可以继续申请登记和过户。

一是2015年9月1日前(不含)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国内四辆轻型汽油车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含)进行登记。

二是从其他省市向本市转让第四个国家标准的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凭转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上批注的转出记录,在2015年9月1日前(不含)办理车辆过户。

标准模型可以在网上找到。

如果将来市民需要购买汽车,最好一次性购买符合国家五个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在第五阶段,您可以在机动车环境保护网(www.vecc-mep.org.cn/ve)上检查车辆类型是否符合国家车辆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供应商清理全国四车库存

根据汽车经销商提供的信息,他们已经开始采取优惠措施清理国内四辆汽车的库存。五项国家标准实施后,要求所有机动车销售单位在其经营场所明示本通知的相关内容,履行告知购买者相关规定的义务,并在与购买者签订购销合同时给予书面提示。第五阶段机动车销售不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将决定从9月份开始五年计划,从9月1日起停止销售四辆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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