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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城市的整个出口项目,山区城市提供土地,前者管理、利税两者共有,这就是目前广东省酝酿的“飞地”政策。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陈冰昨天( 11月17日)在云浮上确认了这一消息。 另外,广东省经贸委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河源向记者表示,“飞地”政策将在第三届“山洽会”期间正式出台。
首次提出项目出口地利息税
陈冰表示,这一“飞地”政策是广东省政府委托省经贸委具体负责制定的,其“三大重点”决定了与以往珠三角地区和广东欠发达地区的合作有很大不同。
首先,珠三角城市在公司自主的基础上组织批量项目向山区城市转移。 其次,落地项目由输出处统一管理。 第三,公司的创收由输出地和土地提供者双方共享。
陈冰说,目前,该政策的初步方案已提交省政府,有望于下周召开相关会议讨论审查批准,终于在12月10日第三届“山洽会”上正式公布。 他认为,这项政策可以有效调动珠三角城市产业转移的积极性。
有利于提高区域合作的积极性
“财富、广东、贫穷、广东”,广东珠三角、山区和东西两翼经济快速发展速度明显不平衡。 其实近年来,广东省政府正在推进省内的区域合作,为此举办了两年一次的“山洽会”,希望在经济发达地区也指定对口扶贫城市,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向不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
但是,以往的产业转移,出口地和转移地的公司令人担忧。 在政府看来,公司在其他地区定居,税收自然会减少。 公司单枪匹马创业,担心投资价格和生产配套能否得到保证。
“飞地”政策的出台,比较有效地处理这两个问题。 虽然项目已经输出,但是管理和部分税收仍然会回到输出地。 公司和项目也统一转移,在土地等方面受到优待。 山区城市虽然是“共享优势”,但是降低了招徕价格。
虽然这项政策还没有出台,但一些山区城市已经做出了非常积极的应对。 云浮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欧真志告诉记者,他已做好迎接珠江三角洲产业转移的准备。 他认为,云浮这样的土地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地理位置靠近珠江三角洲山区城市是“飞地”的最佳选择。 (资料来源:民间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