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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简报在#执法记录员操作中完整记录了整个过程,并将在一周左右给出评估结果。
一、保险评估公司的独立选择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与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协商,选择了在全国保险公估领域资质好、实力强、经验丰富的四家保险公估公司作为天津港“8.12”爆炸事故的居民室内财产损失公估机构,即:闽泰安财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泛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北京安恒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北京君恒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上述四家评估机构将按照统一的工作流程和损失认定标准开展评估工作。 受损居民可从上述4家保险评估机构中选择一家(企业详情附后)。
二。财产损失评估的范围
保险公估公司负责对事故损坏房屋的室内财产损失进行货币赔偿,包括评估后的装修(不含所选房屋)、家具、家用电器和卫生洁具、日用品及其他财产(不含现金和贵重物品)。受损房屋的主体、外檐、屋顶、门窗、电梯等公共部位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修复,不纳入受损评估范围。
三。预评估程序
1.接收表格。有两种方式:一是到指定的服务点,了解保险公估公司的基本情况,领取《居民室内财产损失评估表》;第二,登陆滨海新区行政网(www.bh.gov.cn),了解保险评估公司的基本情况,下载《居民室内财产损失评估表》。
2.提交表格。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填写《居民室内财产损失评估表》,提交给指定服务点的群众工作组负责同志;第二,电子版《居民室内财产损失评估表》完成后,将发送至bhccpg@163.com。
3.预约时间。群众工作组与受损居民进行了预约,并安排了通知和评估时间。
4.现场调查。根据时间表,受损居民与群众工作小组的负责同志和保险评估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起前往现场调查并确定损失。
《住宅室内财产损失评估表》的咨询、收集(网上下载)和提交(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附件《咨询和表格收集及提交时间和地点表》。
四、需要准备的材料
在进行现场调查时,受损居民应准备以下资料:
1.户主身份证
2.户主的财产所有权证书
3.户主银行卡
4.租户身份证(适用于房屋租赁)
5.户主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协议(适用于房屋租赁时)
6.户主委托承租人对房屋的财产损失进行调查(适用于房屋出租时)
7.财产价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购买发票、装修协议等。)
特此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