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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区委书记、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辉主持召开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重要论述, 贯彻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意识和行动意识,扎实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 区委副书记、区长何一农出席了会议。
刘辉同志指出,今年以来,全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天津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农业和农村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大规模建设绿色生态屏障,树立形象,积极推进小站稻振兴规划,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困难村帮扶工作,三农工作成效显著。
刘辉同志强调,202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后一年。要切实提高政治地位,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农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加快实现天津南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要按照“产业繁荣、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加快制定全区农业和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实农村振兴五级书记要求,狠抓“三农”工作落实,确保农村振兴战略责任链顺利运行。要以《天津市推进农村振兴战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意见(试行)》为基准,充分发挥“指挥棒”和“风向标”在考核中的作用,强化绩效考核,强化责任,推进“三农”重点任务的落实。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解释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会议审议通过了《晋南区关于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农村振兴战略绩效评价的意见》。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李锡军,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