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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报摊和摊位管理。对于占据报摊的企业,记录企业的详细信息,并移交给综合执法部门。对占用道路的摊点,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并监督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二是加强对商住楼的管理。对在居民楼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商户进行安排和登记,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商户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第三,加强小餐饮管理。重点是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设施、食品加工和经营等。,严厉查处食品“黑作坊”和“黑窝点”。截至目前,共检查了235栋住宅楼和227家商户,发出了17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指导19家商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