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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及时安排部署 制定并发布《关于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10日,全区将开展为期20天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确定“严格落实责任、严格监督执法、严格监督检查”和“三严”原则,明确10项重点内容和检查方法,有效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制定了《区级领导安全检查表》,各区党政领导和分管各行业的副组长均已完成第一轮暗访 各镇、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团队,对本辖区、本行业进行系统安全检查 截至目前,区领导带领检查组进行了26次检查,检查了48个单位,发现145个隐患,督促整改137个隐患 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率队检查219次,发现安全隐患1061处 第三是迅速行动 各镇、各部门立即组成检查组进行地毯式调查,并通过日报形式逐级上报调查统计数据,确保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尾,无遗漏、全覆盖 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3845家,发现隐患7295处,整改6711处,处罚企业10家,暂停整改企业25家;有24个责任企业和24个责任人;一个重大隐患已经得到监督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