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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接受社会监督,在村、镇、区各级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公示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及时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是坚持责任追究,实行奖励和专项支持的责任追究制,规定“谁负责调查,谁负责签字,谁负责审核”和严格的工作纪律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按照区、镇、村三级保存规定所确定的操作规范,每年将申报的档案和工作档案定期移交给档案管理机构进行长期保存 截至目前,农村计划生育奖励资金1156万元,奖励金额1387.2万元;奖励扶助资金1250.76万元,奖励了我区符合独生子女父母条件的老年人1042.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