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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河西区市场监督局不断加大打击商标侵权的力度,不断提高服务效率。近日,我局执法支队连续查获三批侵权酒,共计57瓶,价值15690元。
近日,我局接到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芦台春酿酒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酒厂有限公司和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的投诉,称酒类销售侵犯了辖区内注册商标专用权,并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先后到达河西区平山路以南水影兰亭1号楼底层4号铺;河西区金子东里42号底层商铺;并对河西区黑牛城路223号底层店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上述商家均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类。该局执法人员先后扣押了57瓶商标酒,如“海芝兰”、“鹿胎春”、“天芝兰”、“剑南春”、“贵州茅台”、“梦幻蓝”。目前,该局正在对所有涉案业务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下一步,河西区市场监督局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酒类市场的消费环境,保护人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