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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至4月,我区住房和保险中心严格执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不开会”的方式完成了“三项补贴”的审核和发证工作;5月份以来,区住房保障接待室在满足防疫要求的情况下恢复了正常办公。目前,所有相关工作进展顺利。
疫情期间,根据市住房保障政务服务窗口《关于暂停线下服务的通知》的要求,区住房保险中心将首次关闭线下服务窗口,通过邮寄方式向申请人发放新获得的补贴资格证书,及时受理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各类住房保障申请,并按照时限完成审核、公示、认证等工作。从5月6日起,按照《关于恢复本市住房保障相关服务的通知》的要求,提前做好准备,采取多项措施,合理控制和分流人流,窗口验收工作安全有序开展。1-5月,我区住房保障中心新增家庭362户,其中:1-4月关窗期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家庭136户,经济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家庭113户;在5月份恢复办公后,新增了60户廉租住房家庭和53户经济租赁住房家庭。从1月至4月,窗口关闭时,将通过邮寄方式发放218份“三项补贴”证书,包括62份新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证书、40份经济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证书、77份续租或接受出租人奖励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证书、39份经济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证书。
区住房保险中心积极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展年度审查和季度核查。通过对我区享受“三项补贴”家庭的人口、婚姻、住房等情况进行系统筛查,如经核实有廉租住房补贴和经济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被怀疑不再符合补贴条件,将主动配合街道办事处对相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如确属违法,取消补贴资格,追回非法资金,以确保政策的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