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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市人民社会保障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简化了边远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的招聘程序,明确实施“先上岗,后考证”的阶段性措施。
在简化程序方面,《通知》明确指出,2020年和2021年,边远乡镇基层机构将在边远乡镇招收硕士以上(必须同时具有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医疗、农业等方面的大学毕业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招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必须同时具有学位)的毕业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龄和专业条件。根据申请人的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可以适当降低公开考试的比例,也可以不设定公开考试的比例,并按规定标定合格分数并向社会公布。采用上述方式招聘的,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5年,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关要求。在最短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借出或借调或协助工作。
各事业单位在进行公开招聘时,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部分职业资格实行“先上岗后考证”的阶段性措施。根据《通知》关于“岗位第一,再研究”的要求,应合理设置大学毕业生的申请条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护士、渔业船员、执业兽医、表演经纪人、专利代理人资格等五项入职型职业资格不应作为限制性条件。事业单位与初次上岗的大学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根据需要约定一年的试用期。在首次任职人员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各单位在办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人员录用备案时,应当对相应的岗位和人员注明“先岗位后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