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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海晨)“经过九年的工作,我从一名文员做起,经历了很多实践。但让我感到进步最快、收获最大的是过去一年与邪恶的特殊斗争!”33岁的检察官王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眼里充满了自信。
2010年,王杰从天津大学毕业后,通过选调生考试加入了人民检察院。如今,他是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最年轻的岗位检察官,站在打击犯罪、维护人权、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前线。
2018年2月,王杰领导的小组成为区检察院第一个专门办案小组。他献身于与邪恶的特殊斗争,不敢懈怠。三个月来,他和同事们与公安机关联手打黑除恶,共破获王等20余人的黑社会组织,查处了天津市河北区首例“走过场”犯罪案件,实现了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打击海河北岸黑恶势力的“零”突破。
“我们在扫黄办公室也承担了很多内部工作,我们每天都在转来转去。一岁以下的孩子基本上完全交给他们所爱的人来照顾。每个人都经常说他们应该努力工作,快乐地生活,但在实践中他们总是不得不倾向于。为了我心中热爱的检察事业,我只需要娶我的妻子和孩子。”王杰说,作为一个地区的党代表,作为一个青年党员的旗帜,他应该勇往直前,发挥表率作用。虽然处理黑与恶的案件很辛苦,但当人们安居乐业,社会环境稳定和谐时,他们会有回忆的乐趣,当他们认为自己经受住了工作量和各种风险的考验时,他们会更好地理解磨练对他们成长的意义。
这是一起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马与女友贾因饮酒过量发生争执。贾怒气冲冲地下楼,因醉酒从楼梯上摔下来,造成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在办案过程中,死者家属多次到检察院要求严惩马。但现有证据表明,马的行为与贾之死在刑法意义上不存在因果关系,属于绝对无犯罪的情形。
为了保证审判的公正和公平,先后两次到犯罪现场,听取了许多证人的证言,并邀请办案民警、死者家属、马的辩护律师和区人大代表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最后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同时向死者家属详细说明不批准逮捕的原因,并建议他们再次提起民事诉讼以解决他们的要求。 最后,死者家属批准了检察院的决定。
王杰案被天津市检察院评为优秀侦查监督典型。“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让我感受到了坚持法治的正义感,也让我感受到了换位思考和彰显人文关怀的重要性。这种成就感比在全市检察机关的业务竞争中获得第一名还要让我开心!”王杰说。
经过多年的努力,王杰不仅在办案中成长,而且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人民的过程中收获颇多。在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和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专项监管过程中,我参与处理了多起销售假药、销售含瘦肉的牛羊肉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这些案件的处理经验不仅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市检察院的转发,也得到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和肯定。在多次深入社区、学校、广场开展反非法集资法治宣传的过程中,引导群众防范集资风险,解决法律问题。
加入工作以来,王杰曾获天津市检察院侦查监督模范、河北区反副先进个人等称号。;他两次获得三等功,一次获得区奖;入选天津市检察院除恶人才、研究人才、案件评估人才和侦查监督人才;他写的20多篇论文获奖或公开发表;2016年,王杰当选为河北区第十一届党代会代表。
“作为检察战线上的一名普通士兵,我将始终坚持那颗最初的心,牢记我的使命,脚踏实地地践行忠诚、清洁和责任,为建设一个“没有黑色”的城市和美丽的河北而无怨无悔!”王杰语气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