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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COVID-19肺炎的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根据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的有关要求,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于12日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
首先,一旦所有居民发烧,他们必须立即去最近的发烧诊所就医。没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和乡村医生不得接收发热病人。
第二,病人必须在参观发热门诊后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疑似COVID-19肺炎患者,在发热门诊进行隔离治疗;排除疑似COVID-19肺炎的患者:那些没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被转移到普通病房进行治疗;如有呼吸道症状需要继续在门诊治疗,应在医疗机构提供的单独区域集中治疗,治疗后应隔离在家;那些有呼吸道症状但不需要继续在门诊部治疗的人也应该在家隔离。
三、居家隔离病人,要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做到真正隔离。发热门诊应及时将家中隔离患者的信息报告给患者所在地区的防控指挥部。区防控指挥部组织患者居住社区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措施。
四、对拒不执行本通知要求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