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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曹雪)从现在开始到今年12月底,河北地区人民法院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形象司法”的专项活动,主要围绕工作作风、审判作风、司法警务和非职业行为四个方面展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法规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断做出变化,出现形式主义、工作任务质量和效率低下、日常队伍管理不严、履职不力、群众意识薄弱、窗口人员管理意识欠缺、审判活动不规范、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强等新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加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培育优良作风,增强纪律观念和务实业务技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满足群众需求
地区法院院长李要求全体同志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形象司法”这一专项活动作为三年不作为、不进行专项治理的有力抓手,作为推进党的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深入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调查、识别和了解问题。中层干部要充分发挥“一岗两责”的作用,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要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通报力度,严格查处损害法院和法官形象的行为。必须推进制度建设,完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形象正义的制度,形成长期坚持不懈、卓有成效的常态化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