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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区经济部了解到,今年1-9月,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01.8亿元,同比增长5.6%,表明我区居民消费经济水平继续提高。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非生产性和非经营性交易向个人和社会团体销售的实物量,以及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额。
该指标是衡量一个地区居民消费能力的重要依据。它是社会消费品的零售总额,反映各行业通过各种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会群体提供的消费品总额,是零售市场变化和经济繁荣程度的重要指标。该指数的提高表明我区居民有消费的能力和意愿,显示了居民对区域经济未来发展前景的乐观预期,反映了消费升级的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