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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以来,天津市一直保持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环境监管和执法能力全面提高。截至2015年前9个月,全市共立案1006起,处罚企业636家,罚款7419.8万元,有效打击和遏制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9月,该市环境保护系统派出了5112名执法人员,检查了2619个企业和场所,提起了165起案件,并下令做出了132项纠正决定。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5件,其中涉及空气的26件,涉及水的7件,涉及固体废物的6件,涉及违法建设项目的54件,涉及其他类别的2件,并处罚款658.3万元。三起案件被查封和拘留,七起典型的环境侵权案件被举报。
今年前9个月,全市共立案1006起,查处企业636家,并处罚款7419.8万元。移交了26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交了5起环境污染行政拘留案件,执行了12起扣押和拘留案件。各种违反环境的行为都得到了有效的打击和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