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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卫生监督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更好地落实《天津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统一公示实施方案》的要求,河北区卫生监督所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等法律法规,严格节点,注重效率,全程服务,近期完成辖区内所有甲级。
对5家不合格单位,区卫生监督所进行了“回头看”的复检,确保整改到位后发放卫生监督信息统一宣传栏。同时,85家许可单位积极开展卫生监督信息统一公示专项抽查,防止擅自拆除公示牌或公示信息不完整的现象,确保卫生监督信息统一公示效率100%。
区卫生监督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对经营单位宣传和健康状况的监督检查,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2018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统一公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