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06字,读完约1分钟
日前,交通管理部门宣布,截至9月底,全市已有4087辆机动车连续3个检测周期未取得检测标志,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他们的登记证、牌照和驾驶执照被作废。与此同时,在11月底之前的三个检查周期中,将有6,816辆汽车未被检查。转发提醒,车主应该去检查汽车快!
《天津市乘用车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在市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乘用车,不生成车辆更新指标。应该注意的是,如果车主在车辆被强制报废前已经办理了注销手续,他也可以获得更新的指标。否则,如果你再买一辆车,你只能通过彩票或拍卖再次赢得驾照。
驾驶证签注对应于车辆检查和注册的月份
根据规定,车主应根据车辆驾驶执照上批注的“检验合格在某年某月有效”一章所对应的年、月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也可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对于符合新车六年免检政策的车辆,车主可直接向市车管所、各车管所、各支队安全监管大厅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办理驾驶证、交通保险单、车船税完税证明等相关手续。年检前,应消除交通违章记录,处理交通事故。已接受检验标志的机动车,该标志应粘贴在机动车前窗玻璃的右上角。未按规定放置检验标记也将被罚款50元和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