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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璐)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日前,我区召开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族团结进步领导小组会议。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委副书记,区民族宗教工作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领导小组副组长周成光,区民族宗教工作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领导小组副组长刘, 区办公室、区组织部、宣传部等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人、街道办事处民族事务负责人、兼职干部、江都路街道中学、十四中、靖江里社区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精神。江都路街道靖江里社区和洪光中学党支部的领导分别介绍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刘宣读了继续在我区创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计划。
沈志勇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要提高政治地位,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高度自觉性。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要切实提高政治地位,落实中央、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形成高度的思想意识和行动意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要抓住重点,不断巩固民族宗教工作的良好局面。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高标准,注重引导,注重创新,在民族宗教工作中独具特色,努力搭建平台,组织活动,做好服务管理,打造区域品牌,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们应该更加珍惜,牢牢把握重点和关键,切实巩固这一来之不易的局面。要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形成强大的合力。要主动加强合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力量,在全地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们要勇于承担责任,做好事,扎实做好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凝聚人心,凝聚力量,为区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