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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2018年河北省应完善治理机制,强调安全、稳定和共同参与,重点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
强化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牢固树立“隐患是事故,事故必须处理”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区级安全风险清单和风险数据库,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提高公共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火灾比火灾更严重”为消防工作的理念和警示,坚决清理“三位一体”、“一切为了一”等重点,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加快火灾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推进高层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纳入监控范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
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坚持“战区首长制”,提高矛盾纠纷的调查和解决水平。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进解决积案、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提高保障的高度融合,确保接待率、破案率、满意度显著提高。建立多元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无缝衔接。我们将继续坚持领导出访、领导办案制度,做好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
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平安河北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深化创建安全社区的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增强人民安全感。扎实推进“光明工程”,完善“多网融合”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建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把握“六进六补”工作机制,实施社区警务改革,大力推进“警民共建”,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符合总体标准。
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把社会治理的重心下放到基层,稳步推进街道综合改革,取消招商引资等职能和相应的考核指标,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上来。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之间的“三社会联动”,实现政府治理、社会监管和居民参与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