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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立天津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的要求,我区广佛道街道、河北区人民法院和天津市第二医院被列入今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设立名单。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商务委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和帮助三个单位做好管理优化和创新工作。积极组织创作单位参加市机关管理局组织的创作培训会议,进一步明确创作要求和评价标准,逐一进行自查,找出问题和改进方向,制定准确的政策,弥补不足。加强与市机关管理局和创建单位的工作联系和沟通。一方面,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指导工作;另一方面,要准确把握各单位的编制进度,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积极帮助申请编制经费,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能源审计和物资指导,诊断问题,改进管理,完善制度,提高能源和资源节约水平。积极组织创作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能源审计报告和自评材料,组织创作单位筹备会议,聘请专家对创作准备工作提出优化建议,实现创作材料的改进和及时上报。同时,高标准地组织了现场验收工作,验收小组充分肯定了我区的工作。
近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天津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我区有3个单位被确定为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示范单位建设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