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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从11月1日开始,在微信微博上发送虚假信息将被处以最高7年的监禁。
[科技网报道]10月28日,根据央视新闻的官方微博报道,自11月1日起,任何人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传播虚假新闻,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专业人士表示,这一法律条款的增设有其鲜明的时代特征。有心人注意到,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一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甚至不良后果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舆论氛围。据此,2013年9月,“两所高中”发布了一项司法解释,即“如果同一诽谤信息被实际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或转发500次以上”,则“情节严重”应被视为诽谤行为,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一个非常严格和量化的定罪标准。
此后,《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新的一款:“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和警报,或者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上述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此,我市警方和法律专业人士提醒公众,今后在微信和微博上发布有关险情、疫情和警情的信息前,必须核实信息的准确性,三思而后行。不要跟随潮流转发虚假信息,以免因他的“随大流”行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